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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转租赁用房 去库存不再依靠降价

添加时间:2016年5月7日阅读:652次

存量房转租赁用房 去库存不再依靠降价

2016-05-05 10:16

存量房转租赁用房 去库存不再依靠降价

5月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落实了今年两会上关于通过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其核心内容有两点:

1、盘活二手房和滞销新房,鼓励个人出租名下多余房产,鼓励开发商新建住房用于租赁业务。

2、通过货币化补贴,扩大公租房覆盖范围来满足现有和新增住房需求。

这两点概括起来就是:第一,去库存;第二,新市民的住房需求可以通过租房来实现。

对于去库存,当前市场分化形势还相当严峻。这主要是因为一二线城市火热的行情对三四线城市的带动能力有限。

其中在一线城市,未来重点是盘活二手房市场,一线城市住房属于良性资产,很多人手里拥有多套房源待价而沽。鼓励这部分房源出租能释放相当多的住房供给能力。

对于三四线城市,重点鼓励开发商将现有新建住房由售房向租房转变。实际上,大家都很清楚,新型城镇化不是要发展几个特大型城市,而是要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引导农民就近进城。但农民的支付能力又相对较弱,保障农民住房(请注意,这里是住房而不是购房)可通过住房租赁市场来实现。

空置的二手房和滞销的新房都属于库存,以上两点将有助于在两条线同时去库存。

对于保障住房需求,我们也能看出新的积极举措。比如扩大公租房覆盖范围,这与正在推进的户籍制度改革相吻合。通过不再区分城乡户口、放宽落户条件等措施,让更多农民能够进城,扩大公租房覆盖范围,让农民进城后有房住。对于一些差异化的住房需求,则通过货币化补贴方式来满足,简单说,就是政府直接按住房保障标准发钱,如果你想住更好的房子,可以自己去市场上租房,超出保障标准的部分自己解决。

这次会议已经明确释放出这一信号:那就是房地产领域的供给侧改革,已经不再简单地通过鼓励开发商降价的方式来解决。实际上大规模降房价的方式也不符合房地产健康发展的要求,一直以来,租房市场的发展速度比售房市场慢很多,市场也不规范,大大小小的中介坑害承租人现象高发。通过发展租房市场去库存的同时,也正好能够促进租房市场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