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财经”(微信ID:ytcj123)提要】
撰文:呆子刀
►这个意见对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个人承租住房的租金支出如何减征收个人所得税并没有明确规定,只是说“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统筹研究有关费用扣除问题”。据最新消息,个税改革方案最快也要等明年才能出台。
►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正文】
今天,国务院宣布租房可抵减个税,不过具体怎么减,还要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统筹研究。
5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措施。
国新办6日举行吹风会,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称针对现在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市场供应主体发育不充分;市场秩序不规范;法规制度不完善等。住建部先后组织了9个专项课题,调研了13个省市,召开了40多个座谈会,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联合调研。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原则通过。
今天,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一个月之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正式对外公布,落款日期为2016年5月17日。
住房租赁市场若干意见有哪些新东西?
这份意见提到的很多政策在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之后,以及国新办吹风会多多少少都有公布。这次全文公布也有很多亮点。
● 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简化办理手续。
● 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 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 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 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承租住房的租金支出,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统筹研究有关费用扣除问题。
● 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券、不动产证券化产品。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 完善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全面建立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租房如何抵减个税至少要等明年公布
这个意见对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个人承租住房的租金支出如何减征收个人所得税并没有明确规定,只是说“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统筹研究有关费用扣除问题”。
而据最新消息,个税改革方案最快也要等明年才能出台。
从程序上看,我国个税改革方案的修改需报国务院批准,并以此为基础制定相关法律议案,然后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成为法律。今年“两会”上,楼继伟表示,个税改革方案已提交国务院,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最新有消息称,这一方案已转呈全国人大常委会,但具体审议安排,还有待明年,据业内人士透露,方案最快明年出台。